要让宪法多刷“存在感”

发表时间:2018-12-12 14:31 来源:天府新区文明网 责任编辑:罗同

2日下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联合举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近日,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3日 新华社)


这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与以往的“法律宣传周”不同,这次把宪法单独拎出来进行宣传,既说明国家对宪法的重视,同时也说明宪法还需要被更多地关注。


缺乏存在感,这是宪法面临的处境。近年来,依法办事的人越来越多,说明公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依法治国正在深入人心。但人们所依的法往往是如民法、刑法等部门法,这些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这些法律就自然受到关注,可宪法并没有这样的际遇。尽管近几年有几个关于宪法的判决,但在很多人眼里,宪法仍然是不可诉的,或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却没有用武之地,这多少让它的身份有些尴尬。作为国家所有法律的源头,所有权利的出发点,既应该有绝对的权威,也应该受到尊重。但公众对宪法缺乏足够认知的状况说明,宪法并未获得相当程度的尊重。一方面宪法的地位被捧到天际,另一方面我们却又对宪法知之甚少,这种情况着实不该发生。


按照宪法的地位,它不必和其它法律“争风吃醋”,但在各部门法律日益深入人心的时候,人们对法律适用的要求更高,而法律的瑕疵也会暴露,这就需要宪法来纠偏。但如果母法得不到尊重,不被普通公众认知,那所有的权利就会失去依据,所有的权力就会无凭,所有的偏差就会有恃无恐。


要赋予宪法以生命,让它动起来,既我们常说的多刷存在感,才能真正让宪法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仰。“宪法宣传周”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至少让人们在观念上知道,有这么一部法律,它是所有法律的起点,更是保护公民利益的原点,让所有人找到安全感。因此,各地在宣传宪法时要不遗余力,在普法工作中要突出宪法的作用,尤其是在审理与宪法有关的案件,更要做到依法办事。


宪法不只是看起来很好,还要用起来更好,让宪法有它长袖善舞的地方,才能把权威立起来。(天府新区评论员:田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