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并对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不断丰富和改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群众。(1月6日《人民日报》)
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社会文明程度,就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所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水平。否则,就会顾此失彼,也不会实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老百姓更不会感到幸福。正因如此, 中央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时候,要求大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并把不断丰富和改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为重要抓手。那么,如何丰富和改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呢?笔者认为,除了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之外,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多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社会文明和谐与否,群众是最先感知,也最有发言权。丰富和改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比如说,要多安排和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多组建“文艺轻骑兵”“红色宣传队”“文化大篷车”深入基层农村、田间地头慰问演出,把最好的“精神食粮”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要多鼓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汇演、戏曲小品、红歌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让更多的老百姓亲身体验和感受当下幸福美好生活……诸如此类,只有群众感受到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才会有足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体会到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要多创作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社会文明程度从来都是与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与否相统一的。所以,要想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除了通过“送”文化的方式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之外,还要不断推陈出新,以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要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沉到基层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扎根生活沃土,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努力创作和生产一批贴近实际生活、紧扣时代脉搏、反映社会风貌,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且受群众喜爱和欢迎的优秀作品,真正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越丰富,越是增强群众的幸福指数,越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因此,各地要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多用群众文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擦亮社会文明底色。(天府新区文明评论员 :文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