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要建立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制度,交通运输部24日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轨道交通乘客须禁止9类行为
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禁止在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纳入日常工作
规定对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准入与运行维护管理、风险隐患管控治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运营单位健全涵盖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完善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纳入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演练。建立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报送制度,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
规定明确,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制度。建立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制度。运营单位要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同步新闻
网约车不再是想开就能开 背景核查要过关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司机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这是交通运输部24日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考核指标设置
6类共19个项目
办法明确,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指标设置上,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6类共19个项目设计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对司机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
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传统出租车企业和司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细化了出租汽车企业考核等级,在原有的四个等级基础上,增加到6个等级,对司机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
保障乘客安全
三方面加强监管
针对近期发生的滴滴顺风车事件,有关人士表示,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保证安全是底线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乘客安全,要在三方面加强监管:
一、事前准入把关。有关地方企业应该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司机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加强对司机的背景情况核查,防止不合规的司机、车辆进入行业,从源头上保证安全。
二、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组织司机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司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平台公司要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强营运中的安全和服务管理。尤其是在运营途中出现的车辆长时间停留、司机注销账户等突发情况,建立安全监控机制。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化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线上、线下人车不符、以合乘为名开展非法运营等行为的监管。(来源:成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