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9月20日,在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成都市委社治委常务副主任周德强表示:“成都将在未来3到5年建设品质、活力、美丽、人文、和谐五大社区,对棚户区、城中村、老旧院落提出了一系列治理举措。”
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明确提出围绕建设品质、活力、美丽、人文、和谐“五大社区”,对“棚户区、城中村、老旧院落”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特色街区创建等硬件打造中的“软肋”,以及社区服务提升、平安创建等软件建设中的“硬伤”,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成都市委社治委常务副主任周德强解读到:
推进品质社区建设:就是要提升城乡社区生活品质,需要在更高层面统筹谋划、整合资源。我们将通过科学编制社区规划,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社区空间和公共资源、调整街道(乡镇)行政区划,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好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健全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推进活力社区建设:在政策制定中,我们重点立足推进社区创业就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以此激发和彰显社会发展活力。我们将通过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就业,打造社区创新创业生态,服务社区产业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满足居民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需要,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建设美丽社区,成都全力以赴。我们将稳步推进街区有机更新,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推进社区全域景观化创建,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拆围墙、拆违建行动,创造社区开放空间。开展城市社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人文社区建设:以文化人、以德润城,是建设人文社区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促进“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养成居民文明、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培育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开放包容水平。进一步弘扬市民开放、包容、友善精神,让不同乡音、不同肤色、不同职业和谐共融。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成都将加强城乡社区法治建设,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建立指挥大统一、资源大整合、维稳大巡防、矛盾大调解、民生大服务、执法大协同机制。培育社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组织,加大对城乡困难居民关爱力度。
成都市规划局局长张瑛表示:“我们将尽快制定社区规划相关标准,做好指导和统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组织编制社区规划,其中街道(乡镇)将作为编制主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结合各个社区特色和自身需求,广泛吸纳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我们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实施现有规划70%以上,解决目前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突出矛盾;用5年时间完成90%以上,实现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完善。”
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薛敏表示:“目前,全市89个街道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955个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导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下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建美好家园。”
据悉,目前成都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社区干部与居民“面对面”工作制度,全市7400余个党组织、近13万名党员在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取公共服务项目,让社会组织成为党在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资源,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4亿元,资助项目1150个。
为了减少“奇葩”证明现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成都市政府发文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按照规定应由市、区(市)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或配合出具。同时明确了全市村(社区)需要依法依规为居民出具的15项证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表示:“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于成都市以外的单位要求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村(社区)若能掌握所需证明事项的真实情况,要本着便民的原则,酌情合理地出具。”(四川文明网)